电子支付的普及,到处都是收款二维码,可就有一些不法分子,瞄上了这些张贴在显眼处的收款二维码,将商家收款码“偷梁换柱”,试图通过不劳而获“躺着收钱”。今天,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近日已审理的这样一起案例。
马某初中毕业后无固定职业,因缺钱花,今年4月,他打印了多张自己的收款二维码,然后到多家宾馆前台,假装询问房价,趁宾馆前台不注意,将宾馆前台原本的收款二维码偷换为自己的收款二维码。从4月7日到4月9日,马某在许昌、驻马店两地7家宾馆酒店偷换收款二维码,用手机非法收取入住宾馆、酒店顾客的扫码支付各类款项500余元。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马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故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8个月,处罚金1000元,并责令马某退赔各被害单位经济损失。
提醒:扫码收款注意核查或设置语音提醒
偷换商户收款二维码,是一种新型盗窃手段。具有不易察觉的特点,在此提醒商家进一步提高警惕,在使用二维码收款前注意核查收款账户名等信息,同时可以采取开启资金到账实时语音提醒、定期更换二维码等方式保护自身财产权益。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宋帆 胡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