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进出户门,都被邻居家门上安装的可视门铃拍得一清二楚。自感被人监视的韩先生将邻居告上法庭,认为侵犯了他及其家人的隐私权,要求拆除。
如今,越来越多人将可视门铃作为“家庭门卫”。但装可视门铃是否侵犯了邻居的隐私权呢?今天,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最近受理的一起“可视门铃纠纷案”有了最新进展。
家住郑州市郑东新区某小区的韩先生发现邻居赵某在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该门铃不仅可以拍摄到韩先生家门口的情况,而且具有录像存储功能,韩先生一举一动赵某都知晓。
韩先生多次与赵某、物业、社区民警沟通协调此事,均被赵某以保护自身安全为由拒绝,韩先生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经当事人双方同意进入诉前调解,调解员详细了解完案情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从法理上告知赵某可视门铃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已经覆盖韩先生及其家人进出入户门前的走道区域,韩先生及家人进出住宅的信息、访客情况、私人生活习惯等都被监视,已对韩先生及其家人的隐私及个人信息保护构成现实妨碍,并从情理上劝说韩某邻里之间和睦,最终双方都愿意各退一步,赵某拆除可视门铃,韩某撤回诉讼。
法官说法
公民使用人工智能摄像头等智能家居产品不能超出合理范围,公民安装、使用人工智能摄像头可能会给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情况下,在安装前应当尽到妥善的注意义务,并选择合理的安装方式和安装位置,以减少其不利影响。
看看我国《民法典》如何规定的?
第1032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1034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记者 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