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省近日印发《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出,河南将对2月5日至2月24日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1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此次发放的工作流程为,各地统计部门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及企业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于2月7日前推送给当地电力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地电力部门匹配企业用电户号,无法匹配企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企业确认用电户号;各地电力部门根据企业用电户号统计用电量数据,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于3月1日前推送给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法直接筛选的,将企业名称、用电户号、电力用户名称、用电性质、用电量等信息一并推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配合做好特殊情况现场核查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当地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金额,并核查失信惩戒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31日前将数据表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据悉,此项奖补采取“免申即享”方式,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到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将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娜 见习记者 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