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无小事。9月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出台《郑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即日起至12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进一步规范学校、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落实主体责任 食品安全员设置率达100%
根据要求,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及其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度;依法依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设置率达到100%;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制度,执行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全部注册并使用“豫食考核”APP进行自我学习和考核,培训考核率达到100%。
严格监管执法 鼓励消费者和学生家长“随手拍”
《方案》明确,在监管执法方面,要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项目审查和现场核查。对新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食堂,必须在获证后3个月内对其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上级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下级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许可工作质量随机开展抽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新获证单位食堂数量的5%。
针对通风、防蝇防鼠防虫、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库房、操作间、分餐间等关键场地场所,严格按照频次、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等要求,加大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餐饮环境脏乱差问题。针对晨检、食物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操作、食品留样、剩余食品处置等重点环节,对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限期全部整改。
要重点排查承包经营企业以及承包经营的食堂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
同时,建立健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发现机制,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发挥“食堂吹哨人”监督作用,鼓励消费者和学生家长“随手拍”,对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对检查发现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存在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速从严从重处罚,对主要负责人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结案后一律依法依规公开曝光。
加强行业管理 力争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
《方案》提出,各类集中用餐单位主管部门每年必须对集中用餐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指导和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将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作为落实行业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用餐人数在300人以上或者供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等各类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
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可视化监督,其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达标率达到8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100%(以“舌尖安全网”接入数据为准),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用餐人数在300人以上或者供餐人数在500人以上)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达到60%。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