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放心,我以后一定按时支付抚养费,尽到做妈妈的责任!”今天,记者获悉,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已通过柔性执行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钟某惭愧地说。
2020年11月,钟某与李先生协议离婚,双方约定8岁的儿子小帅跟随父亲李先生共同生活,母亲钟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离婚后,钟某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李先生以儿子小帅的名义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钟某支付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的抚养费1.2万元,自2021年12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刚开始,钟某还能按时支付,但后来钟某便以种种理由推脱。李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钟某支付儿子10个月的抚养费8000元。
案件受理后,执行员潘雨首先尝试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钟某,但一直未能接通。同时,执行员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钟某名下的财产情况,发现钟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和小额银行存款,但银行存款不足以支付申请执行的抚养费。根据这些情况,执行员多番走访、打听后,终于见到被执行人钟某。沟通中,钟某解释自己再婚,目前在家照顾刚出生不久的孩子,现在全职在家,没有收入,并非故意拖欠小帅的抚养费。
听完被执行人的解释后,执行员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希望她从有助于小帅健康成长的角度多考虑问题,不要因为重组家庭而忽视对小帅的关爱。同时,提醒她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是诚信守法的重要表现,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钟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按照调解协议支付抚养费。考虑到钟某的实际情况,执行员与李先生沟通,李先生同意给钟某一些时间筹钱。
一周后,钟某主动给付了拖欠的抚养费8000元,并保证以后一定会按时支付抚养费。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