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还能变更吗?

2023-08-30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家是让孩子成长的地方,是温暖的避风港。子女抚养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那如果已经离婚想要变更抚养关系,可以怎么办?今天,记者从荥阳市法院崔庙法庭获悉,该案已有最新进展。

2010年,原、被告婚生一女。2017年,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女儿由被告王某直接抚养。2023年8月,原告马某将王某诉至荥阳市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红丽全面调查案件前因后果,查阅离婚案件卷宗,分析双方纠纷发生的原因。离婚时,考虑到父亲王某工作和收入稳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故法院判决女儿由父亲王某直接抚养;目前女儿已满13周岁,作为孩子母亲的马某不满王某当前的教育方式,有明确抚养孩子的意愿,且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

此案线上开庭时,承办法官联系到双方的女儿,耐心询问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让她逐渐敞开心扉,她告诉法官,我想跟随我的妈妈生活,我接受不了爸爸对我简单直接的教育方式,和妈妈在一起我感到轻松快乐……听了孩子的心声后,承办法官又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耐心调解,针对双方的争议点,秉着一切为孩子考虑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辩法析理、耐心疏导,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及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出发,引导他们为了孩子更好的成长,打开心结、彼此宽容。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变更女儿由马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说法: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须“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是解决抚养纠纷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民法典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提出了“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抚养教育保护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受影响或消除。是否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既要尊重子女个人意愿,也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徐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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