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原区法院通报一起在“豫剑执行”行动中的一起案件:丈夫张某私自送“第三者”王某18余万元,妻子李女士到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第三者”全额返还,但“第三者”却没当回事,甚至还放出狠话,“你随便告,我就是不还”。无奈之下,李女士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王某仍置若罔闻,既不报告财产,也不履行义务。执行员宋涛随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2个微信账号、4个银行账号,但几个账户都仅有少量余额,不足以全额履行。
经进一步了解,发现在诉讼过程中李女士还申请对王某名下的一辆保时捷车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充分印证王某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为此,宋涛又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表示,这些钱是张某转给自己用于支付日常生活支出的,李女士无权要回这些款项,张某在郑期间都是与自己一起生活,自己也不知道张某未离婚,自己也是受害人。
“法院已经驳回了你的抗辩,判决书已经生效,你必须依法履行返还义务,否则将对你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更加严厉的措施。”宋涛对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在法律的震慑下,一周后,被执行人王某将案款汇入法院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员宋涛同时也提醒:“《民法典》开宗明义地告诉我们,违法的事不能干,违背公序良俗的事不能干,否则就会得不偿失,希望大家都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