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年纪大了眼花看不清楚,劳烦你们帮我看看,这上面是多少钱?”“七万一千九百……”“真是谢谢你们了……”12月12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执行法官上门为行动不便的百岁老人王某送去7万余元的执行款存单,确认无误后,王老太连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王老太出生于1920年,其所在村庄早年拆迁,老人分得拆迁安置补偿款13万余元,并交给两个儿子代为保管,但后来老人需要这笔钱养老时,老人的二儿子李某却不同意将代管的钱还给老人。因协商未果,王老太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做判令王老太的二儿子返还老人的7.19万元。因判决生效后,老人的二儿子仍未能履行,王老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走访了被执行人李某,李某起初非常不愿返还赔偿款,认为涉案拆迁房屋在建设时自己也出了钱,且老人常年由自己和大哥轮流赡养,其已尽到相关义务,母亲年龄较大,状告自己是一时糊涂。法官经仔细询问得知,老人与二儿子间的家庭矛盾已深,本次讨要补偿款只是一个“导火索”。
为妥善解决涉案纠纷,真正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从情理和法理角度耐心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向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劝说其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王老太已逾100周岁,无劳动能力,生活已不能自理,作为子女应尽到相关义务,让老人安享晚年。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老人的二儿子将7万余元的拆迁款存单交到法院。考虑到天气寒冷且老人行动不便,执行法官便前往老人住处为其送去案款。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窦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