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通 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1月4日起全县饭店、酒店、餐馆、早市等餐饮服务机构规范有序恢复堂食服务;夜市、大排档暂缓营业;各餐饮机构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措施,每日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消杀,按照“单人单桌、单间减半”的要求引导顾客用餐;禁止承接宴席20人以上的宴席、宴会。
二、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旅游景区等暂缓对公众开放。
三、全县所有文化娱乐场所(酒吧、网吧、KTV、歌厅、电影院、营业性演出场所、游乐场、游戏厅、各类棋牌室等)暂缓营业。
四、全县所有体育经营场所(体育场馆、健身房、游泳馆、台球厅、跆拳道馆等)暂缓营业。
五、全县所有休闲保健场所、美容美发机构(足疗馆、美容院、汗蒸房、公共浴室等)暂缓营业。
六、全县所有宾馆、酒店、客栈、民宿(住宿营业机构)一律暂缓营业。
七、各类大型商超严格落实错峰、分流措施,严禁人员聚集。
八、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严禁举办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庆典庆祝、大型会议、培训讲座等活动;取消全县区域内庙会、物资交易会等聚集活动;关停宗教场所;倡导“丧事简办、红事缓办”。
九、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三查一扫一核验”(查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核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社区)必须严格落实本单位本辖区防控责任和措施,令行禁止,不搞变通。有关行业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加强监管,严格落实。
十一、纪委监委要加强督导检查,各级组织、单位、经营主体和个人必须自觉服从当前疫情防控大局,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未落实或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人员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上述暂缓营业场所(团体)恢复营业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再定,届时另行通知。
以上通告事项望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互转告、相互监督,对违反本通告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鼓励举报。
叶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