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无牌摩托车被警方查获,但其更换手机号拒不接受处罚,郑州交警三支队通过一个半月的追踪,成功将违法行为人传唤到位,有力地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8月6日23时57分,冷某晨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踏板摩托车(悬挂捡到的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号牌)沿二七区漓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冯庄东路处,被郑州交警三支队四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为71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依法对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摩托车并通知其15日内到三支队接受处理。
四大队民警登记受理案件后,多次依法口头传唤冷某晨接受调查讯问,但当事人拒不到场配合且更换手机号码,后经调查发现冷某晨有盗窃前科。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辖区治安秩序,警方持续追踪30多天,于9月22日晚9时许在连云路佛冈社区发现当事人,此时冷某晨戴着口罩与民警隔路而行,但是搜寻民警远远一眼便锁定了目标,随后几名民警迅速合围,成功将冷某晨依法传唤到位。
冷某晨到案后,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郑州交警三支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400元,行政拘留5日。
三支队负责人表示,夏季“百日行动”进入攻坚收官之战,警方将聚焦重点、连续作战、全力攻坚,按照“高压线、零容忍”的原则,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涉牌涉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确保辖区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汪永森 通讯员 韩黎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