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是太感谢咱法院了,这回要不是你们耐心调解,我们和养猪场之间的矛盾真不知道要咋处理才好。”9月6日,新郑法院执行局干警代创业来到新郑市辛店镇某村,经执行调解,该村某村民组和同村胡某的一起因土地租赁纠纷引起的强制执行案件矛盾得以化解,村民组十余户村民拿到部分执行款,胡某的养猪场可以继续经营下去。
遭遇灾情和疫情,养猪场难付租金
2012年6月,新郑市辛店镇某村民组与同村胡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胡某租用该村民组土地,胡某依约支付租金,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合同签订后,双方如约履行至2017年6月。之后,胡某因资金困难,租金一直未付,致使合同约定不能实现,该村民组将胡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胡某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该村民组土地租金,若胡某逾期未支付,村民组可就未支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因胡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应尽的义务,村民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放水养鱼”巧执行解纠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新郑法院执行干警代创业摸清双方纠纷的事实真相,掌握当事人矛盾所在。胡某养猪场因受到暴雨灾害和疫情影响,资金周转遇到困难,但其正在凑钱,计划先支付一部分租金,剩余的租金等幼猪出栏就可以履行。出租土地的村民组也表示只是想收回租金,并不是想搞垮养猪场。
在核实双方情况的基础上,代创业发现,如果强制执行,胡某的养猪场可能会停业,追回的款项不能完全抵偿欠款,如果暂缓执行,等幼猪出栏收益后,胡某不仅能够足额偿还欠款,而且还能保证养猪场的正常经营。
为了确保养猪场的正常运作,代创业邀请村领导干部协同调解。胡某也将筹集到的5万余元资金交付村民组,并承诺剩余执行款等生猪出栏销售后全部履行完毕。最终,该起土地纠纷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干警代创业采取灵活执行举措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实现双赢。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王利 刘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