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涉及酒驾醉驾恶性事故多发时期,为预防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近日,郑州交警五支队开启“白加黑”酒驾查处模式,持续在辖区内开展酒驾醉驾夏季夜查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月13日13时40分左右,五大队民警在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与西山路交叉口向西300米处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忽然减速倒车。
民警上前示意司机下车接受检查,司机心虚地笑了笑承认自己中午只是喝了杯红酒。
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该车司机高某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是4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后将司机带至五支队进行询问,经详细查询发现该司机2018年7月2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郑州市交警五大队处理过。这次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吊销其驾驶证,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日以下拘留。
6月13日21时26分许,机动大队民警在郑州市惠济区三全路与京广快速路交叉口向西300米处执勤时,依次盘查过往车辆,发现一辆棕色轿车突然驶过检查人员,企图蒙混过关。前方民警拦截后,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民警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驾驶员知道自己无处躲避只能老实接受检查,经现场对驾驶员杨某某进行酒精呼吸测试,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杨某某面对检测结果悔不当初,称自己当晚吃饭确实喝了几杯酒,当时饭后也自知喝酒后不能驾驶车辆,就叫了代驾,但嫌代驾来得时间长,就中途取消了,抱着侥幸心理,结果……就是这么“杯具”。
自6月1日起,交警五支队对辖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整治时间也是从夜间向清晨、午间延伸,实现对违法行为的24小时管控,全天候、高密度、不限时“白加黑”的方式在辖区内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逢车必拦、逢疑必测,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实行“零”容忍 。
截至6月13日,交警五支队共查处酒醉驾95起,其中醉酒驾驶13起,饮酒驾驶82起,饮酒驾驶中有4起二次酒驾。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李颖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