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们快点过来吧,我在路口发现林某的车了……”
“好的,注意安全,我们马上就到。”
3月18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某销售公司的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林某名下车辆,希望法院尽快将该车扣押。
很快,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后,执行法官火速赶往现场,依法对林某的车辆采取查封扣押措施。3月19日,林某慑于法律威力,主动履行了全部2万余元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这是一起追偿权纠纷。
2016年6月,林某以总价15.29万元的价格贷款购买了一辆轿车,同时由某销售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合同签订的当天,林某支付了4.59万元的首付款,某销售公司将轿车及车钥匙交给了林某。
在陆续归还了2年多的车贷后,林某开始逾期还款,银行便开始要求某销售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某销售公司先后为林某垫付了共计1.67万余元的购车款。
多次讨要无果后,某销售公司将林某起诉到了法院,请求判令林某偿还垫付款,并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惠济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林某支付某销售公司垫付的租金以及违约金等共计2.18万余元。因判决生效后,林某并未履行,某销售公司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敦促其主动履行,林某起初以做生意失败、手头没钱为由拒绝还款,随后更是开始拒绝接听法官的电话,并连人带车不见了踪影。
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发现,除涉案轿车外,林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3月18日,申请执行人发现了林某的行踪,便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迅速赶赴现场,在确认该车确系被执行人林某名下车辆后,执行法官对该车进行了查扣。
得知消息后的林某不“淡定了”,连忙联系了执行法官。
电话中,执行法官明确告知林某,如果其继续拒不履行,将依法对该车进行评估和网络司法拍卖。
林某这才意识到法院动了“真格”。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林某立即向亲友筹钱,将全部2万余元执行款通过网银转账给了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程浩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