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自2020年1月13日起,
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
申报参保人员退休手续,
市社保中心不再初审,
直接由市人社局行政业务处室办理。
1月9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根据“放管服”最多跑一趟的要求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经办系统上线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参保人员退休办理流程,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将调整市本级企业职工退休办理流程。
具体来说,自2020年1月13日,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市社保中心不再初审,直接由市人社局行政业务处室办理,市社保中心按照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系统的流程办理待遇核算及发放业务。参保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直接到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郑发大厦)三楼人社专区企业职工退休办理窗口,为企业职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同时,将更换退休办理表格。为适用企业职工退休办理流程和新的业务办理模式,原则上本月份开始,更换企业职工退休办理表,统一使用《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办理表》,原《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停止使用。
《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办理表》由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打印,表格可以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azz.hrss.gov.cn/)下载,也可以在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专区退休办理窗口拷贝。
此外,市人社局、市社会保险中心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上网查阅,最大限度减少因此带来的不便。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或企业职工退休办理窗口反映,以便及时研究解决。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