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留遗嘱房产难继承?法院调解帮顺利过户

“拿着这份调解协议,就可以去过户房产了。”7近日,随着四名当事人依次签字确认,一起事关房产归属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以“无争执、零反悔”的方式圆满落幕。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2026年5月说起,被继承人老闫因病离世,留下位于巩义市新兴路的一处房产。由于老人父母、配偶均已先逝,且未留下任何遗嘱或遗赠协议,四个子女依法成为全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事实上,兄妹四人早已自行协商一致:三姐妹自愿放弃继承份额,房产由兄长一人继承,家庭内部无任何财产矛盾。然而,当他们去办理过户时却被告知,仅有私下协议无法办理产权变更,须通过司法程序确认继承权归属。随后,长兄闫某光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

“材料里怎么缺少子女关系证明?”调解初期,调解员刘东洲就发现了棘手问题。

原来,因被继承人生前单位早已破产,社区对其家庭情况并不掌握,户籍派出所也因年代久远查无底档,当事人无法出示被继承人子女关系证明。

为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调解员多方询问后,协助当事人先后又去档案局调取了被继承人的档案存页,最后由社区根据档案对被继承人子女情况的标注,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齐备后,调解员并未因“全家同意”而简化程序,而是对四位当事人逐一开展谈话,在确认三人均系出于姐妹情谊与家庭和睦考量、自愿且清醒地作出放弃决定后,调解员才将四方聚到一起,引导签署调解协议。

至此一起法定继承纠纷圆满结案,四名当事人都对法院高效贴心的工作连连致谢。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杨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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