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这深刻阐明了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与正确政绩观之间的内在联系,为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清晰方向。作为领导干部从政价值取向的政绩观,会受到内在和外在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干部考核体系是其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因素。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背景下,进一步推进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完善,充分高效发挥其“指挥棒”作用,不仅对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至关重要,同时对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对树牢正确政绩观具有基础作用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关系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能否落地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高度重视,通过各方面有力举措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化对政绩观问题的认识。在这一过程中,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成为备受关注的议题,成为影响树牢正确政绩观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政绩观的显性标识。政绩观作为领导干部看待政绩的基本价值观念,既具有抽象性也具有外显性。一方面,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内在思想层面的价值体现,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隐匿性,判断一个领导干部政绩观如何,需要综合各方面表现。另一方面,政绩观由领导干部内在价值取向转化为外在行为表现又具有外显性,可以通过各维度指标进行衡量,考核体系正是发挥这样的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
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对政绩观具有内化作用。考核之所以被称为“指挥棒”,是由其具有的导向内化功能所决定的。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并非与生俱来,也不会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持续的党性锤炼和价值引导,并通过科学的考核体系加以持续内化。党性和人民性具有高度统一性,领导干部党性的根本体现在于是否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体现着对领导干部党性的检验,同时形成对领导干部的督促机制,推动他们更加坚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与政绩观呈现双向驱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检查相关制度,科学评价干部政绩,促进干部更好担当作为。”[3]这体现出考核体系对营造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环境的重要作用。从考核体系与政绩观的内在联系来看,一方面,科学的考核体系可以有力促进领导干部形成正确政绩观,反之扭曲的考核体系则会使领导干部产生偏差甚至错误的政绩观,从而影响整个政治生态。另一方面,正确政绩观会带动各地方各领域的高质量发展,营造勇于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进而促使考核体系始终向科学正确方向良性循环;而如果一个地方或单位错误的政绩观盛行,那么必然会干扰考核指标和考核氛围,对从政为政环境造成污染。因此,考核体系与政绩观不仅具有紧密联系,而且呈现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
深刻把握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内涵要义
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并非固化不变,而是随着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需要与时俱进进行优化,它体现着领导干部政绩评价的重要方向。当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时期,在“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阶段,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内涵要义也在不断丰富发展。充分理解当前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目标导向,对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至关重要。
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具有鲜明政治属性。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确保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向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偏离航向的重要指针。政绩考核的内容不仅是对领导干部创造实绩的评价,更蕴含着对政治方向的把脉。政绩考核的目标就是要能够明确反映出领导干部政绩与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吻合,是否符合政治建设的要求,是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只有充分体现政治属性,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才能够真正发挥导航作用,才能助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驱动高质量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事实上,高质量发展既是我国经济发展转型的客观需要,也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的政绩考核目标,这已经成为“十五五”时期的重大发展原则。为此,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应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在以考核驱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推进“十五五”时期各项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纠偏政绩误区。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能否准确识别政绩误区,能否有效检验领导干部政绩观,是反映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否科学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推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改革完善,有效发挥了以考促干、以考促建的作用,通过不断优化政绩考核机制,引导领导干部及时校准政绩观偏差。然而,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盲目追求政绩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必然会不断蔓延扩散,进而影响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为了能够及时纠偏政绩误区,更加精准识别各类错误政绩观引发的显性和隐性问题,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此来看,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不仅是政绩观的度量尺,同样也具有重要的纠偏功能。
推动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按照党中央部署,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这反映出党中央对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推动构建更加科学的考核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党中央将推动考核体系科学化发展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对提高领导干部政绩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党和国家发展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对构建更加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建立以正确用人导向为核心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选人用人关乎执政根基,关系到政治生态,也关系到领导干部的个人发展,是领导干部和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政绩考核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备受关注,要把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干干净净的干部选拔出来。为了实现这样的效果,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就必须充分体现正确用人导向,始终按照党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部署要求制定具体指标,为选人用人提供务实管用的可靠依据。
二是因地、因时制宜健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新时代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地方推动形成适应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这要求我们对不同地方不同层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秉持因地、因时制宜原则,提高考核体系的精准性,既不能笼而统之也不能脱离现实。例如,在生态文明重要性日益凸显的背景下,特别是在定位为生态功能区的地区,就不能以工业产值为主要考核政绩,而是要突出以护绿守绿为核心的考核指标。同样,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要摒弃唯经济指标论高低的传统理念,将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福祉改善作为主要考核观测点。此外,还要推动建立更加科学的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等考核体系,提高政绩考核指标的精细度。
三是持续推进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方式改革创新。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以及考核方式直接影响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错位的政绩考核不仅影响政绩观,还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性偏差。过去一段时期,一些地方和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的“躺平式干部”、“数字政绩”和短期政绩功利主义等现象,除了少数领导干部自身受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的侵蚀,不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方式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例如,有的地方考核过频、层层加码,有的只看工作留痕而忽视长期效益,还有的不切实际过分苛责,这样的政绩考核不仅不能发挥导向作用,还会使领导干部产生逆反心理,导致政绩观扭曲。
四是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具体来看,“三个区分开来”主要指,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反映出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考核,也要做到宽严相济的容错纠错,推动那些想干事会干事的领导干部可以拥有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另一方面,在政绩考核实施中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准识别各类问题,最大程度保护领导干部的干事热情。此外,还要保持对诬告陷害问题的“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诬告陷害的违纪行为,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予以澄清,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