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动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动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转变,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2025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文件精神,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税务局联合推出纯电重型货车购置补贴。
补贴范围
本次补贴仅对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州市(航空港区除外)首次上牌并办理《道路运输证》的纯电重型货车的所有人或企业。已获得国家、省补贴资金的车辆不予补贴。
车辆类型为总质量≥12吨的货车(包括牵引车、自卸车、搅拌车、环卫车);能源类型为纯电货车,不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货车。
标准为根据购车终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5%,金额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一次性拨付到位。
在“郑好办”平台上进行申请(在“郑好办”平台搜索“纯电重型货车补贴”即可找到申请页面)。

具体提交材料以“郑好办”平台为准。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资金使用完为止。
?申请人需要与车辆所有人一致,如车辆所有人为企业则需企业法人申请。
?车辆购置合同中购买人信息需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环卫车无需提供)登记信息保证一致。
?提交完成后审核不通过的,需要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补贴资金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发放,资金使用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