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励突出河南地方特色;申报项目须符合建设进度要求;体现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5月9日,记者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南省“好房子”建设项目案例正在征集中,申报单位可于2026年5月15日前报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
聚焦解决停车、充电、房屋质量安全等
据悉,去年我省已完成首批“好房子”建设项目案例的认定工作,全省共38个项目入选,其中郑州市有10个项目上榜。本次河南省发布新一批“好房子”建设项目案例征集通知,旨在加快推进我省住房品质提升,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典型做法,引导行业建设更多高品质住宅。
征集对象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主要特征,体现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的新建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和既有住宅改造项目,其中新建住宅应为在建或已竣工项目,既有住宅改造项目应为已竣工项目。
项目案例能够代表不同地域、不同人群、不同类型的“好房子”建设先进水平,采用的技术或形成的经验可复制推广,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其中新建商品住宅可参考《河南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与建造技术导则》,2025年5月1日后建设的项目应满足《住宅项目规范》要求;保障性住房项目应聚焦运营方式创新、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共享空间利用、户型精细化设计施工等方面;既有住宅改造项目应聚焦解决停车、充电、房屋质量安全等问题短板,注重改善社区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申报案例还应着重体现在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绿色低碳、智慧便捷等方面满足一项或几项特征,让人民群众住得安心放心、健康舒心、节能环保、高效便利。
5月15日前报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
在申报条件方面,要求项目建设或使用中出现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不得申报,已纳入我省首批“好房子”建设项目案例的不得再次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开发建设政策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各项手续齐全,质量安全可控,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应充分体现精细化和人性化特点,满足住宅品质提升居住需求,鼓励积极应用“好房子”相关四新技术,有效提升施工效率和房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特色创新做法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和市场推广价值,鼓励在实践探索中突出河南地方特色,兼顾不同群众需求。
本次“好房子”建设项目案例征集坚持自愿申报、质量第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省住房建设和城乡建设厅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好房子”建设案例申报书、特色创新做法、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5月15日前报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形成“好房子”建设典型案例集并面向社会发布。
本报记者 孙雪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