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预订拍婚纱照可婚礼取消了,定金不退咋办?

2026-03-25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婚礼是人生大事,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婚纱照没拍成,那笔提前交出去的“定金”,还能要回来吗?3月23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婚纱照未拍成引发的定金纠纷案,一起去看看结果如何。

刘萌(化名)是郑州一家公司的文员。2026年1月,婚期将近的她选中了一家影楼,双方约定拍摄套餐价格为1888元,拍摄日期定在2月的某一天。刘萌随后微信转账支付了900元定金,影楼也向她出具了一张收据。

然而,合同签订后不久,刘萌与男友感情破裂,婚礼也随之取消。刘萌通过微信联系影楼客服说明情况,要求解除合同,希望能退还定金900元。可客服迟迟没有回复,刘萌又发了几条信息,得到的回复也是模棱两可的“正在处理”“我问一下”。刘萌催得多了,对方才表示,收据正中央写有“定金不退”字样,且因刘萌的违约行为导致该公司损失了一定运营成本,不同意退还定金。多次协商无果后,刘萌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对案情进行全面梳理后,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开展调解。

影楼表示,收据上已明确标注“定金不退”字样,并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其已为合同履行进行了前期准备。而刘萌则强调,自己并未在收据上签字确认,影楼也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

法官一方面向影楼经营者释法明理,指出我国《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应视为预付款。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享受服务时,经营者应扣除合理成本后返还剩余款项,而非一概拒绝退款。

经过一番劝说,双方同意各退一步:影楼退还刘萌522元——即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刘萌也接受了这一方案。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说法: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后果大不同

承办法官指出,“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自愿约定的担保方式。其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合同如约履行后,定金可抵作价款或收回;若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而“订金”则并非法律概念,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定金”“订金”“意向金”虽仅一字之差,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所对应的权利义务与法律后果也相去甚远。大家在付款、签订合同前,务必擦亮双眼,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款项性质、违约责任、退款条件等关键内容,切莫因一时疏忽或碍于情面而草率签字。同时注意留存各类交易证据,遇到侵权时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以免自身权益遭到不必要的侵害。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维佳


分享到: 编辑:刘潇潇 统筹:陈静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