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禁放!郑州警方通报5起打击烟花爆竹案例

2025-12-30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近期,郑州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共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并对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饭店内非法储存被查处

12月13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赵某、齐某、李某胜在一饭店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赵某、齐某、李某胜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非法运输储存“一窝端”

12月22日,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在工作中查获铁某、张某、李某非法运输、储存的大量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铁某、张某、李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工地成非法储存点

12月22日,郑州市公安局新密市局在工作中发现李某在一工地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李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小区院内违规燃放受罚

12月22日,郑州市公安局巩义市局在工作中发现康某在一小区院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因违反《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康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河边燃放被现场查获

12月22日,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李某、韩某在贾鲁河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因违反《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李某、韩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获得相关许可证明,任何形式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都严重危害自身及公共安全。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将持续高压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郑州市全域为禁放区

可拨打110、12345举报

目前,郑州市全域为禁放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引发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立即拨打11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举报,或通过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服务号“郑州警民通”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

记者 张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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