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5年度“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已开始。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通过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自主申报,经审核认定后,就能获得“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称号,享受宣传推广、融资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25日,申报条件须为“成长型”或“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分型情况可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名录https://gtgsh.samr.gov.cn/gtml/”进行查询。具体申报途径可登录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予以查看。
个体工商户分几类?
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如下:
名 “知名”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
特 “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优 “优质”个体工商户,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新 “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哪些情形不能申报?
存在以下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不能进行申报:
登记状态为非存续的(即不含吊销、注销、撤销状态);未报送申报之日前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季节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他不宜纳入分类培育的情形:如调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
须要注意的是,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个体工商户进行申报;确认申报时间是在申报期内;申报时只能选择“名、特、优、新”其中一种类型进行申报;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已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在自主申报过程中以欺诈、贿赂等手段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取得认定的,应当撤销认定,个体工商户自被撤销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本报记者 李爱琴
通讯员 赵晓芳 熊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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