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感谢法官了,这下我们的医药费有着落了。”近日,新郑市赵某拿到赔偿款27万余元,握着法官的手激动不已。据介绍,河南新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通过诉前保全机制,成功促成一起提供劳务者受伤责任纠纷案件在诉前阶段达成调解,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郑州某门窗装修公司工人齐某在龙湖某工地楼盘提供劳务、进行卸货作业时,不幸从车上摔落,手臂、肋骨骨折,住院治疗花费大笔医药费,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经济压力,齐某家人与郑州某门窗装修公司负责人多次协商医疗费用和赔偿问题,郑州某门窗装修公司除了刚开始为齐某垫付的3万元住院费后,后续赔偿与齐某家人分歧较大,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齐某委托妻子赵某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对郑州某门窗装修公司名下价值50余万元的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防被申请人转移资产,导致后续索赔困难。
立案庭庭长徐亚磊承办该案后,果断作出诉前保全裁定,对被申请人的相应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保全措施迅速到位,某门窗装修公司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达意愿,希望尽快解决纠纷。
双方最终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由郑州某门窗装修公司一次性赔偿齐某各项损失共计32万余元(含前期垫付医疗费用3万元)。协议达成后,齐某妻子赵某随即向法院申请解除诉前保全措施,某门窗装修公司当场以现金方式向申请人支付全部27万余元赔偿款。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王利 叶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