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将安排1.1亿元财政资金在全省范围发放2025年“缤纷夏日·乐享河南”零售、餐饮消费券,第一期消费券于今日(16日)10:00启动发放,使用期限为8月16日10:00至8月24日24:00。
本期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券面值分为20元、50元两类;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
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领取。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医药、家电、成品油除外)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云闪付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支付宝消费券可通过扫码参与活动的商家收款码,或出示“支付宝”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
记者 成燕 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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