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校园霸凌?”“给同学起外号算霸凌吗?”“如果遭受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近日,金水区慈善总会、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青荷橄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走进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第一小学,开展了以“法治阳光照校园,守护青春伴成长”为主题的校园防欺凌教育活动。本次活动为三年级全体师生和家长带来了一堂内容丰富、互动性强的法治教育课程。
讲座伊始,周楠检察官结合三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概念、表现形式及其危害。检察官着重指出,校园欺凌不只是身体上的侵害,语言暴力、网络暴力等同样是其重要表现形式。
“同学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不仅要保护自己,不霸凌同学,同时也不要畏惧霸凌面对霸凌时要勇敢。不要做砧板上的鱼肉,更不要放弃正当防卫的权利。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情节严重的要选择110报警。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坚决不充当校园暴力行为中的帮凶。”周楠在现场讲到。
“听完讲座我感觉,校园欺凌绝对不是家长口中的的‘小打小闹’,它会影响我们学习,甚至成为我们的阴影。”三年级一班的一名同学在活动后表示。
一位班主任表示,这次活动让同学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教育谨慎交友,乐于交友,不交损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教他们在面对校园暴力侵害时,既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斗争,又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与各个学校的合作,持续展开形式多样、內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金水区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陶然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