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举办孩子成长计划、造星计划,图书加盟店、托管店等活动为名,进行集资诈骗,小心,已经有不少人中招。今天,来看河南高院豫法阳光发布的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或许能给咱们也提个醒。
2020年6月至案发,王某在周口市郸城县开设多家图书店,向社会公开宣传以举办孩子成长计划、造星计划,图书加盟店、托管店等活动为借口,吸收不特定对象资金,并承诺定期返还。
王某将吸收资金用于店面开支、返还前期客户押金及个人消费,最终入不敷出。经统计,王某共计吸收1940余名客户资金466万余元,其中331万余元未退还。
郸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王某在提起公诉前部分退赃,减少部分损害结果发生,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最终,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将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提醒:小心“高额回报”落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陷阱
这种包裹在教育外衣之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极易蒙蔽孩子家长,让很多人放松警惕。本案中,教育培训只不过是幌子,吸收资金才是其根本目的,大部分家长未意识到所谓“计划”只不过是不法分子设计的诱饵。
在此提醒家长们要理性对待孩子成长,谨慎选择教育咨询类机构,务必仔细查看机构是否有正规合法资质,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须同时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注意实际培训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是否一致,留心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师资质是否在明显区域公示。如果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线索,须及时报警。
此外,教育培训领域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包括预付费经营模式,推出赠送课时优惠,即学员需一次性预交一定的学费,或者购买课时套餐,交的钱越多,赠送的课时越多,甚至承诺到期返还本金;还有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推出教育培训等相关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李书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