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第二期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将于10月20日到期,下一波河南省金秋消费券计划10月23日启动发放。
此次消费券核销时间即将过半,消费者手里存有的河南省金秋消费券该如何使用呢?具体操作指南如下:
云闪付平台消费券:
(1)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打开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出示付款码,商家扫码完成支付,消费者直接享受消费券抵扣福利;
(2)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打开云闪付APP首页—出示付款码,支付时可以直接带出优惠券进行核销;
(3)在猫眼APP支付观影票时选择云闪付支付方式进行消费券核销(支付时需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
支付宝平台消费券:
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并允许支付宝APP获取位置信息—打开支付宝APP—“卡包”—“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出示付款码,商家扫码完成支付,消费者直接享受消费券抵扣福利。
据悉,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分多批次发放,消费者每次都有机会领取。消费者每次领到消费券后,应及时使用并核销,过期作废。
记者 成燕 孙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