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告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危险驾驶罪一案,法官怎么审、如何判、对大学生有啥启示?6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在大学校园内共同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活动,并对被告人张某某当庭宣判。
巡回审判:法官走进大学校园庭审真实案例
当日下午,在河南省高院和郑州中院的组织下,郑州高新区法院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危险驾驶罪一案。
经庭审查明,2022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与郑某某商议后,由郑某某联系郑某甲、刘某提供银行卡用于帮助赌博平台转移资金。郑某甲、刘某名下三张银行卡共计帮助转移赌博平台资金220万余元,张某某从中获利2000元。2023年6月21日,张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2024年5月15日张某某上缴违法所得2000元。
2023年6月2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碰撞到糜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两车发生碰撞后,又分别碰撞到陈某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及骑行电动二轮车的卢某,造成卢某受伤、四车不同程度受损。卢某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经检测,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4.3mg/100ml。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已赔偿三名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庭审的真实案例,向在校学生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重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更不要贪小利而忘大义,心存侥幸触碰法网,要时刻绷紧防范之弦,谨防犯罪。同时,提高自身识别能力和风险预判能力,坚决守住法律底线,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交流座谈:发挥了庭审的教育警示意义
在随后开展的专题交流座谈会上,受邀参会老师和学生代表一致认为,本次典型刑事案件庭审进校园的创新形式,不仅让学生将课本学到的法学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对司法实务有了深入的了解,更是通过沉浸式体验庭审,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权威。
河南省高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天华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活动向到场师生展示了完整的庭审和宣判过程,并在判后进行充分释法。学生从中不仅可以学到程序法、实体法,还学习了法律文书的相关知识。大学生要拥有情怀、肩负使命,常怀恻隐之心,树立规则意识,善于把庭审展示的鲜活法律和课堂所学相结合,把自己锻造成为法律人中的强者。
河南省高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宋海萍说,通过法院和学院合作,让旁听庭审活动顺利开展,也充分发挥了庭审的教育警示意义,实现了办案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河南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云龙说,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学生要养成良好法学素养,首先要打牢法学基础知识,同时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大学法学研究为法院司法审判提供了理论支撑,法院的审判活动也为大学的法学研究提供了鲜活案例资源,院校合作可以实现双赢甚至多赢。对于法科大学生而言,成就青年法治人才需要注意从做一名守规则的正常人开始,必须养成网络有风险、上网需谨慎的意识,必须养成不守规则必遭惩罚的意识,必须养成离家再远也不要忘记父母的意识,必须养成珍惜生命、珍爱生活的意识。
记者 鲁燕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