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套路贷”:窃取个人隐私实施诈骗

2023-11-28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关于你的定位、电话号码、通话记录、购物记录……这些个人信息,如果都被泄露会是什么结果?想想都令人后怕。今天,来看河南高院“豫法阳光”发布的驻马店市中院审理的一起因隐私被窃取,引发的“套路贷”案。

2018年8月开始,刘某某伙同欧某某等技术人员制作运营名为“解忧钱包”“天天贷”的网络借款平台,非法从事网络放贷活动。他们利用非法网贷后台和相关APP扒取借款人的定位、电话号码、身份信息、手机通讯录等功能,并接入“魔蝎”“新颜”“宜信”“十露盘”等端口,对借款人个人的手机通话位置、手机通话记录、淘宝记录、支付宝记录等隐私信息进行扒取复制。设置“套路”,以网络“借贷”之名骗取他人财产,利用扒取复制的个人信息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

以刘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还利用获取的公民信息指使杨某1伙同杨某2、毛某等人作为内催组负责对逾期及逾期后的被害人以滋扰、辱骂、威胁的方式进行催收,甚至连同被害人通讯录中的亲友也会受到骚扰。造成被害人疏某因深陷“套路贷”催收自杀身亡、被害人王某某自杀未遂、被害人童某某走上犯罪道路、被害人吕某等多名被害人重度抑郁。

最终,驻马店市中院以被告人欧某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杨某1、杨某2、毛某某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宣判后,四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提醒:警惕网贷陷阱,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本案被告人及其所属犯罪集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电话滋扰、辱骂、威胁等软暴力方式对多名被害人及其亲属进行催收,其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影响极其恶劣。被泄露信息的公民其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其次生危害是极可能助长诸如电信诈骗尤其是精准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发生,造成广大群众的财产损失。为了守护好群众的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一方面,人民法院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咱们自己也要警惕网贷陷阱,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同时呼吁网络平台加强监管,积极参与网络环境维护和治理。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分享到: 编辑:朱琳 统筹:邓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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