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法庭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9月7日,在巩义市法院特邀调解员李新海的见证下,一起民间借贷案的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场还款52万余元。
今年3月至6月,孟某以资金周转和生活需要为由向贺某借款,为让贺某放心借款,孟某用巩义市新兴路一处不动产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双方确认不动产价值为30万元整,并在巩义市房管局进行公证。随后,贺某借款并收到两张总额共60万元的借条,双方约定7月底还款。但到还款日后,被告孟某以各种借口迟迟推脱,不愿还款。遂贺某将其诉至巩义市法院。
李新海接到该案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指导双方厘清经济往来账单,明确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条上的差距,最终确定借款为52.8万元。为让双方矛盾加速化解,李新海每天与当事人沟通,告知她们进行诉前调解不仅用时短、手续简单,还能省去一笔诉讼费,5天后,双方达成共识同意调解。
9月7日,李新海化身“保管员”,一边放置房产证、借条等物,一边放置好12.8万元的现金,在孟某向贺某转账40万元后,李新海将双方物品物归原主。该案调解成功。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杨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