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近日,省财政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资金24.9亿元,加上之前已下达的150.74亿元,累计下达175.64亿元,支持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其中:安排资金117.13亿元,用于免除在校学生学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安排资金19.36亿元,为全省1480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安排资金13.14亿元,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安排资金26.01亿元,支持农村公办学校持续巩固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同时,为推进“双减”政策实施,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并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提高到300元增加公用经费补助,进一步提高了义务教育学校保障运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