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全媒体记者 谢鹏飞 通讯员 杨峥茂 马源
“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真是太方便了,无需东奔西跑,只要到公证处一个部门就能办理公证书和不动产权证书,真是太便利了。”在上街公证处办理完不动产登记的杨女士说道。
“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联办,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公证具有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独特职能,是市场主体办理继承、委托、遗嘱、遗赠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最佳途径。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后,将涉及非涉税继承公证事项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窗口延伸到公证处,形成“一次申请、一窗办理、集成服务”的“不动产登记+公证”协同办理模式。
据了解,今后当事人申办房产继承公证后,可在公证处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现场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由原来的往返公证、税务、不动产登记等多个部门申请,程序繁琐、材料重复提交,费时费力。一件事联办后,当事人只需跑一次公证窗口、提交一次材料,即可完成相关业务登记,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真正实现群众“只进一个门,只跑一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