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 郑东新区签出首份农民工工资保函

2022-07-16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郑报全媒体记者 马燕 王阳 通讯员 娄秀芹 张晓磊


7月14日,在郑东新区人社部门的帮助下,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顺利的在郑东新区办理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这也是郑东新区人社部门受市人社局委托监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办理以来的首家单位,标志着郑东新区人社部门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办理的监管正式落地实施。

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重要兜底保障作用,今年4月,河南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在保持我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延续性基础上,增加了不少的亮点:一是明确各级人社部门的职责分工。《实施办法》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的监督指导、工资保证金存储银行及保证人登记(退出)公示等工作;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并可以委托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日常监管。二是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管理。工资保证金具体存储比例及浮动办法根据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情况定期动态调整,向全社会公布。三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替代现金存储。在防控风险的情况下全面推行工资保证用银行、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四是强化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实施办法》规定,保函保证有效期满尚未完成工资结算支付的,保函自动延期至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支付后7日内止;保险公司和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按照规定存储用于保证赔付和应急赔付的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简化工作流程,保证人24小时内赔付到位。五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现信息化监管。保证人应当将保函相关信息实时上传至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实行动态监管。

郑东新区人社部门根据上级领导部署安排,积极深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第一时间梳理辖区用工台账,针对辖区未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详细的政策讲解,并向他们提供该项业务经办机构名录,要求他们规范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减少企业用工风险隐患,降低农民工欠薪投诉事件发生率。

分享到: 编辑:闫佳佳 统筹:张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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