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占卿 通讯员 董志伟
近日,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莲湖中队的执法队员走上街头,对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进行广泛宣传,对市民不佩戴口罩、商户不规范使用场所码的行为进行劝导。
针对沿街商铺,执法队员逐户发放《决定》宣传单页,提醒各商户在门口张贴“未佩戴口罩禁止入内”温馨提示,并引导商户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名,切实落实好防控防疫措施,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同时检查商户负责人是否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是否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相关规定,安排人员负责查验,做到逢进必扫;对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是否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措施。此外,按照《决定》要求,告知商户负责人,个人未按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的,在即时提示、劝导无效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其进入或者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针对街道路口和社区,执法队员耐心向广大市民讲解戴口罩的重要性,并宣讲和解读《决定》内容,在商场、电影院、会场等公共场所时都要戴好口罩、测温、扫码。同时有针对性地回答群众的疑问,戴口罩“入法”,不仅是为了消除因不戴口罩导致疫情蔓延的隐患,更是为了提高了公共卫生的整体应急能力。有了法律条款“撑腰”,如果再遇到不肯戴口罩的任性者,我们也有更多底气加以制止。
下一步,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派驻莲湖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作为,强化巡查管控和部门协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市民的健康安全,让戴口罩、测温、扫码防疫好习惯成为“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