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法于情,巧解纷争,新密市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成功化解申诉案

2020-10-17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郑报全媒体记者 薛璐


今年以来,新密市检察院按照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农检察工作部署,在开展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工作中,积极开展以“听民生、察民意、解民难”为主题的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认真听群众意见和呼声,牢牢把握民意,始终把党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努力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谋利。

“我同意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再申诉。”10月15日上午,新密市检察院在苟堂镇政府会议室举行张某申诉案听证会,在新密市涉农检察联络员刘志学的耐心劝解下,申诉人张某表示不再申诉。至此,这起因不立案监督案件引起的申诉案被成功化解。

2019年6月3日,张某不服新密市公安局不立案决定,向新密市检察院提出不立案监督申请,要求监督,查清事实,纠正错案。新密市检察院经审查,8月19日办结,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并答复了申诉人张某。但张某不服,多次到各级部门进行反映,要求公安机关立案。随后,新密市检察院经多次向申诉人张某进行解释案情、疏导情绪,均没有效果。为了释法说理,让张某服理息诉,决定组织一次听证会,进行公开听证。

10月15日上午,在新密市苟堂镇政府会议室,新密市检察院邀请了新密市人大代表、新密市政协委员以及律师等5人担任听证员参与听证会,其中,新密市人大代表、苟堂镇苟堂村党支部书记刘志学以新密市涉农检察联络员身份担任听证员参与听证。新密市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申诉人张某等人参会。苟堂镇政法委员、综治中心主任、派出所长、司法所长列席听证会。

听证会由新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学政主持。在听证会现场,新密市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本案的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诉人张某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与诉求,参会的5名听证员就案件细节进行了提问。经过多轮的提问和解释,最后5名听证员进行了闭门协商,形成一致意见。

在答复申诉人张某时,新密市涉农检察联络员刘志学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及人大代表的优势,利用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从人情和法理上做思想工作,有效缓解了申诉人张某的激动情绪,最终申诉人张某表示同意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当面表示今后不再申诉。至此,这起因不立案监督案件引起的申诉案被成功化解。

据悉,新密市“杨来法” 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是一项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力",搭建检民"连心桥",增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效的涉农检察工作制度。今年7月31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18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正式聘请了17名人大代表及3名政协委员担任“杨来法” 式涉农检察联络员。上任以来,20名涉农检察联络员在矛盾化解、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好涉农检察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仅涉农检察联络员参与的公开听证会就有3次,有力地促进了该院涉农检察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进一步扩大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有力地促进了新密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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