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针刚刚划过零点,一阵刺耳的殴斗声,突然刺破了午夜的安静。在家中被砍伤的宋立英外出疗伤时,发现了坐在门口的“对手”牟某千,地上流了一滩血,他和妻子赶紧将他抬上车。然而,遗憾的是未能挽回牟的生命。
这是山东省烟台市的一起入户行凶遭反杀的案件。30岁的张某惠纠集8人,携带军刺、棍棒、砍刀午夜冲入宋家,与宋立英及其司机王晓波发生打斗,结果造成己方1死2重伤1轻伤,令人唏嘘不已。
“酒后、深夜、聚众、持械、入户”这些因素叠加,使这起案件备受关注。案发两年多后,冲突双方均以故意伤害罪获刑:宋立英、王晓波分别获刑7年、6年;另一方张某惠等4人,也分别获刑2年6个月至2年9个月不等。
事发时宋立英32岁,其儿子两岁,女儿五个月,至今他及家属坚称无罪。而对方称,“故意杀人”。那么,面对入户行凶的危急时刻,宋立英算不算正当防卫?是否防卫过当?连续多天,这起“烟台反杀案”引发网络热议。
郑报全媒体记者石闯 文/图 发自山东烟台
案发现场
——致命的殴斗——
午夜时分,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大海阳东街的单元楼里一片寂静,忙碌了一天的人们早早进入了梦乡。“谁?”“我,小黑。”一阵刺耳的门铃骤然响起,伴随“啪”的一声,楼宇的防盗门打开了,随即一楼中户的门也打开了。
30岁的张某惠等8人手持军刺、棍棒、砍刀等,冲了进来。这起发生在2015年10月13日午夜的凶案,一些邻居们至今仍然心有余悸。
据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的指控,张某惠纠集牟某千、申某阳、姜某林等人持军刺、棍棒先后冲入屋内,张某惠持军刺朝王某波冲过去。王某波持砍刀与张某惠在阳台上厮打,将张某惠砍倒在地。
宋立英和牟某千、申某阳、姜某林等人在客厅里发生厮打。其间,宋立英持刀捅刺,对方数人则以棍棒殴打宋立英,宋立英的头部也受了伤。
殴斗中,宋立英退至阳台,和王某波一起争夺张某惠手中的军刺。夺下军刺后,王某波又持刀砍击张某惠。狭小的出租屋,顿时处于极度混乱之中。
案发现场的窗户
“当晚我和外甥女正在睡觉,一帮人冲进家里。”宋立英的岳母吕某莲表示,当时她和外甥女在卧室睡觉,门没关严,“这时听见女儿喊了一声‘妈,关门保护孩子’,接着女儿也走进卧室,一起用力顶着门,不让进来人”。
一份110接处警证明显示,14日0时18分,王晓晖首次报案后,0时19分、21分、22分、24分,110指挥中心又分别接到王晓晖、吕某莲报案。
殴斗持续了约两分钟,很快屋门被打开,殴斗也就结束了。宋立英外出救治时,在家门口看到了捂着腿坐地上的“对手”牟某千。他和王某波、妻子王晓晖三人合力将牟抬上车,送医院治疗。
令人惋惜的是,牟某千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牟系被他人用刺器捅刺左小腿,致动脉破裂死亡。此外,张某惠、姜某林受重伤,申某阳受轻伤。
午夜的“1死4伤”凶案,震惊四邻。
——失控的争吵——
其实,入户行凶遭反杀的凶案发生之前,并非毫无征兆。10月13日下午,双方就在电话里辱骂、争执,但情绪和问题却未得到平复和解决。
宋立英供述,他因债权转让问题和于某发生争执,于某在电话里辱骂他。当晚宋立英的司机、21岁的王某波到家中告诉他,于某要找人“收拾”他。
在王某波从宋家离开时,在楼下遇到了张某惠,一把将他拉上车要带他去海边,“看见车上还有俩人,一个拿着棒球棒,我害怕挨揍,趁机逃走了。”
案发现场附近的摄影头录下了当晚一些情况
这是案发当晚殴斗双方的第一次见面,时间在21时许。宋家旁边的搬家公司监控录像证实这一点。其后,王某波又回到了宋家。宋分析,于某是让张某惠来砸车,于是就让王某波将自己的轿车停放他处,然后王某波又到了宋家。
“张某惠约我去海边谈,我同意了,但要求于某也必须到,于某不去我也不去。”宋立英称,等了一段,他给于某打电话,于某未接。当晚11时许,他又给张某惠打电话让找于某,但双方在电话里骂了起来。
“当晚张某惠按门铃,爱人让我去开门,他说当时以为是张某惠和于某一起来说事儿了,结果没想到,于某没来,张某惠带了六七个人,还带着家伙。”王晓晖说,丈夫平时和张某惠无冤无仇,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属意外。
作为案件的关键人物之一,于某则称,当晚,张某惠、申某阳、姜某林等人酒后到他的会所玩,“张某惠问我怎么没去吃饭,我说下午被宋立英气得不轻。”他承认,自己和宋立英存在经济纠纷也有矛盾,“我还劝他别去宋家”。
“当晚,我和申某阳、姜某林等一块吃饭,和宋立英对骂之后,我怕打起来吃亏,就回家拿了槁棒、军刺,并打电话叫来牟某千,还让申某阳又叫来4个小伙,我们一起到烧烤摊吃饭、喝酒。”张某惠在供述中这样表示。
事情变得越来越严重,局面终于失控了。
事发居民区
——争议的焦点——
案发后的14日凌晨4时许,宋立英和王某波向警方主动投案。
那么,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殴斗双方均提出了各自的观点理由,并成为法庭上争议的焦点。
宋立英一直坚称无罪。他和王某波及其辩护人均提出二人的行为系正当防卫。烟台市芝罘区法院经查,张某惠等人酒后、深夜、聚众、持械进入宋立英家中,进门后张某惠首先发起攻击,实施正当防卫所要求的不法侵害客观存在并正在进行,二人在人身安全面临现场威胁的情况下持刀反抗,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对于宋立英、王某波提出的具有无限防卫权的辩护意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认为,根据这起案件查明的事实及在案证据,张某惠等人到宋立英家中的意图是“收拾”宋立英,让其服软,且张某惠等人进门后双方随即发生打斗,故不存在特殊防卫的前提条件。打斗中宋立英持尖刀连续捅刺牟某千、申某阳、姜某林,王某波持砍刀砍击张某惠,且在张某惠倒地,宋立英已将张的军刺夺下后仍砍击张某惠,致1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宋立英轻伤、王某波无伤的损害后果,应当认定二人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死者牟某千父母在二审时出具的谅解书
烟台市芝罘区法院一审认定,宋立英及亲属提及的“来杀你全家”之类的话,不论该情节是否属实,均属打斗过程中的斗狠之语,不能据此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张某惠等人首先挑起事端,且系酒后、深夜、聚众、持械入户,在案发起因上存有重大过错。
张某惠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宋立英、王某波刑事责任。烟台市芝罘区法院认为,从二人当时所处的环境及对各被害人捅刺、砍击的部位,综合分析二人具有伤害的故意,故公诉机关认定二人犯故意伤害罪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要求,不能因为出现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儿定性为故意杀人。
2017年12月,芝罘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宋立英有期徒刑8年、王某波有期徒刑6年。
持械入户行凶的张某惠、姜某林、申某阳、史某阳4人,同样因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分别获刑2年6个月至2年9个月不等。
——艰难地申诉——
2020年1月17日,作为案发现场的目击者,宋立英的妻子王晓晖表示,案发前,宋立英因右腓骨骨折、右踝关节骨折,行走时需举双拐。她回忆说,“有人想推开卧室门,喊着‘弄死你全家’,让我们非常恐惧。”
事发后,2015年10月14日,宋立英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分局监视居住,2016年3月9日被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分局逮捕,同年3月28日取保候审,同年12月7日被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逮捕。
“他们拿刀、棍棒砍杀我全家,我当时就是阻挡。不法分子侵入我家,如果我阻挡就是故意伤害,市民在家中都没有安全可言吗?希望法庭给我公正。”一审时,宋立英当庭为自己辩护。一审判决后,宋立英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宋立光在烟台中级法院咨询进展
2018年6月,烟台市中级法院判决宋立英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为7年。宋立英的哥哥宋立光说,二审审理期间,死者牟某千的父母出具了谅解书,称 “本案损害后果的发生系多种原因造成,不能完全归责于宋立英”。
宋立英目前威海监狱服刑。“我们每个月都会去监狱看他。”王晓晖说,她理解丈夫的行为并抱打不平,“案发当晚,人家8个成年人,深夜闯进来,而我们呢,大的孩子满两岁,小的才五个月,吃奶娃,父母也是年近古稀,老弱病都有,如果丈夫不反抗,哪里敢想后果?”王晓晖说。
烟台市中级法院已受理申诉
2018年6月,烟台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鉴于宋立英亲属在二审审理期间能代为赔偿死者牟某千家属一定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宋立英有期徒刑7年”。
2020年1月9日,获得宋立英授权后,宋立英的哥哥等家属赶到烟台中级法院递交申诉状,请求认定宋立英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改判无罪。目前,烟台中院已接收申诉材料,称将调取案卷审查,一个月左右决定是否立案重审。
此案在社会上也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宋立英的申诉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表示,宋立英原本与于某因“债权转让”产生矛盾并发生争吵,后张某惠出于“义气”帮于某“出头”,多次挑衅宋立英,这是法院判决所认定的事实,也是事件发生的前因。
“如果多人持刀到自己的家中进门就砍,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除了奋起自卫和反击,没有协商和喘息的机会。此种生死存亡的时刻,让他们逃跑和躲避,没有机会;让宋立英、王晓波精确防卫,是强人所难。”范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