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女告外婆分割母亲遗产,法官调解留住亲情

2019-03-29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舅舅说外婆不生我的气了,我以后会好好学习孝顺他们!”3月27日,在许昌魏都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15岁的园园(化名)如愿以偿拿到母亲遗产中自己应有的份额,而此前,她曾为此将姥姥姥爷告上法庭,但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挽回亲情。

王某和程某于2004年结婚,同年生下女儿园园,2006年王某和程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园园由程某抚养。2018年,王某因病去世,生前名下留有一套房产和29万余元存款。园园的姥姥黄某将王某名下存款私自转入自己的账户。王某去世后,园园多次找到姥姥姥爷商量分割遗产问题,但他们以园园年纪尚小为由拒绝,园园为此将两人一并诉至法院,请求分割王某的遗产。2018年底,法院判决园园分得存款11万余元,黄某夫妇共分得17万余元,王某名下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均等继承,即园园和黄某夫妇每人享有该房产1/3的产权份额。

判决生效后,黄某夫妇并未履行,园园申请强制执行。亲人之间血浓于水,崔建涛认为黄某作为园园的外婆,不会不念及亲情置孩子于不顾。

“我怎么会克扣孩子的钱呢,只是觉得她年纪小先替她保管着,说到底还是怕他爸爸把这钱支配走,没想到他们竟然还闹到法院,我们也是憋屈啊!”听到黄某这样说,崔建涛趁热打铁做起了黄某的思想工作:“园园年纪虽小,但她已经懂事,你只有她一个外孙女,你对她好她也会加倍孝敬你。园园爸爸这么多年扶养她也不容易,你应该多体谅……”听到崔建涛的耐心劝解,黄某最终同意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3月26日,园园的舅舅来到法院,替黄某将11万余元转至法院执行账户,并转达黄某的意见,称将房子留给园园居住,如果将来转卖,则按照判决书均等受偿售卖款。


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赵市伟 魏泽森

分享到: 编辑:胡成玉 统筹:黄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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