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商丘高速交警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例行检查时,查处了一名山东临沂司机,该司机持C1的驾驶证却开起了大货车,在应急车道内停车被民警发现,结果被记18分,罚款1700元。
当日早上7时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陈宪伟带领中队人员郑小虎、曹力元在检查站查处酒驾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Q910DZ重型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欲躲避交警。
民警当即上前检查情况,发现该车驾驶员神情紧张,迟迟不肯出示驾驶证。在民警的再次要求下,驾驶员才把驾驶证拿出来。一看竟是C1驾驶证。
后经核实,确认该驾驶人驾驶车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经查,驾驶员名叫上官于龙,山东临沂人。针对男子的这一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准驾车型不符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500元处罚,对其在应急车道停车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醒,驾驶人只能驾驶所持驾照相应的车型,否则不但要记12分,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而且一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这一违法行为拒赔,一定要获得驾驶资质后再驾驶相应的车辆上路行驶。
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实习生 许子初 通讯员 刘传海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