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经黄土裸露、满目疮痍的矿坑,如今覆土 5 万余立方米、4 万余平方米植被重披绿装 —— 袁庄乡高岭山废弃矿山完成华丽蝶变,一块陈年 “生态伤疤” 蜕变为身边的文旅地标。9 月 7 日,新密市检察干警再次对高岭山矿山修复治理情况开展 “回头看”,附近村民张先生由衷感慨:“谁能想到,以前光秃秃的荒山,现在满眼都是绿色。”
近年来,聚焦大气污染、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生态环境领域公益损害等重点,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一体推进惩治犯罪、纠正侵权、促进依法行政和修复公共利益,为新密的生态环境筑牢坚实屏障,用实际行动书交出一份生态保护的答卷。
山体之变:矿山复绿,青山归来
新密地处嵩山余脉,多山多矿的地质条件曾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但长期粗放开采严重破坏山体地貌与生态环境。
高岭山曾因过度粗放开采留下多处破损矿坑,山体生态系统严重失衡。此前,新密某公司过度开采后未按规定进行治理和恢复,两处大型矿坑长期裸露荒芜,裸露砂土与周边绿树成荫的环境形成鲜明反差。
新密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文图线索后,及时开展实地走访,现场核查,依法向属地监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
发出检察建议后,矿山治理和修复工程项目得以迅速启动,并在检察机关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强力协同监督下,责任主体对受损地质环境进行边坡稳固、覆土绿化等系统性治理和修复,使高岭山的生态功能得到了有效恢复。该院还创新拓宽生态损害救济补偿路径,督促相关企业变“就地修复”到“异地补植”,该案也成功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首例异地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资源之盾:“亮剑”盗采,严守红线
生态治理不仅要修复存量,更要遏制增量。新密市检察院依托“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双重惩戒机制,以刚性监督筑牢资源保护屏障,将检察守护延伸至绿水青山的脉络末梢。
2025年8月,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案时,刑检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衔接配合,同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生态环境功能损害评估,通过完善生态修复证据链条,法院最终判决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976万余元,让“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警示一方”的震慑效应持续释放。
资源保护的边界不止于常规矿产资源。该院拓宽公益保护视野,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资源,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护、线索移送、问题督办,筑牢河湖流域生态资源安全屏障。2024年3月,针对短视频平台反映的新密市张华岭山体古化石遭非法采挖线索,该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调查,邀请地质专家现场勘验,督促行政机关用“天眼”系统巡查隐患,及时修整山体929平方米,补种树木170余株,为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拉起安全防护网。
碧水之清:纾解民忧,守护水城
民生无小事,碧水暖民心。群众房前屋后的水质、空气、村居环境,连着万家烟火、关乎日常冷暖,群众身边“小案”也都是生活中的大事。新密市检察院结合辖区乡村生态实际,坚持多维发力、综合施治,将水环境治理作为公益诉讼重点方向,用心用情守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
位于新密某村的一处老年安置区,拆迁后因雨污分流配套缺失,形成480平方米的黑臭水体,高温天气异味刺鼻、蚊虫滋生,严重扰民,周边群众反映强烈。2024年6月,该院立案后,依法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整改,强化治理。属地政府迅速行动,多方会商制定整改方案,打通排水管道,修缮封堵排污沟渠,根治污水难题,让村居生活环境重归洁净宜居。
农村治水纾解百姓愁盼,城市治水守护城市名片。溱洧水城作为新密重要文旅地标,周边出现污水横流问题。2025年3月,该院接到志愿者提报线索后,运用无人机航拍锁定污染源、测绘取证污染面积,推动行政机关投入19万余元实施综合治理,从源头切断污染,守护新密溱洧水城生态画卷。
长效织网:共绘生态保护“同心圆”
办好个案只是治理起点,以检察之力推动行业治理、守护创新生态才是目标,该院不断织密长效治理的网络,让生态保护从“单兵作战”走向“协同共治”。
运用数字赋能,拓展公益监督深度。该院与新密市智慧城市运行中心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定期批量获取“12345”网上问政留言数据,精准挖掘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线索,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的跨越。
生态保护是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科技赋能,更需多方协同发力。该院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不断拓展社会共治渠道,延伸公益保护广度。积极吸纳30名公益志愿者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通过公开听证、跟进监督等形式参与公益保护。
该院还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在新密市18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专门联络员,广泛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推动社会监督与检察监督同频共振。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联合市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政协建立“提案+检察建议”衔接机制,通过“线索互通、信息共享、办案协同、成果共享”工作模式,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的同频共振。
今年以来,该院督促处置固体废物200余吨,整治黑臭水体1400余平方米,修复林地80余亩,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263万余元。
“我院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以法治力量守护新密绿水青山,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双向赋能。”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师艳娇 张胜利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