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本因67万余元货款对簿公堂、互不相让的两家公司,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仅用7天时间,不仅成功化解双方矛盾,更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今天,新密市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已成功化解一起“剑拔弩张”的企业买卖合同纠纷。这场的转变,生动展现了司法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关键作用。
A耐材公司与B耐材公司均系新密市企业,两家公司素有业务往来,A耐材公司累计为B耐材公司供货价值超400万元。经双方结算,B耐材公司尚欠67万余元货款迟迟未结,A耐材公司手握单据,诉求清晰明确“欠债还钱,天经地义”,B耐材公司则强硬指出,A耐材公司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生产线蒙受损失,在得知被起诉后更明确表示将提起反诉索赔。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矛盾一度难以调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邹银华联系B耐材公司时,B耐材公司明确提出将要反诉,要求A耐材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邹银华并未急于安排开庭,因为她意识到,这不只是简单的欠款纠纷,更涉及企业信誉、产品质量认定以及可能漫长的鉴定程序,判决虽能定纷,但未必能止争,甚至可能加剧两家本地企业的对立,影响后续经营。邹银华首先对双方提交的合同文本、供货凭证、结算单据及相关证据进行逐一审验,梳理出“货款支付”与“质量索赔”两大核心争议点,理清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为后续调解打下了扎实的事实基础。
邹银华了解到A耐材公司着急索要货款,系因临近年关,公司急需回收货款为员工发放工资;而B耐材公司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多批货物的生产存在瑕疵,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公司经营压力骤增。于是邹银华提出能否寻求一个“最大公约数”,既让企业员工过一个安稳年,又避免让B耐材公司陷入耗时费力的反诉及可能的产品质量鉴定程序中?
在与双方进行了多轮沟通后,各自的态度逐渐发生转变。特别是邹银华对双方存在质量争议的货物进行理清后,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A耐材公司以弥补质量瑕疵给B耐材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意放弃17万余元货款;B耐材公司得到了相应补偿也不再坚持反诉,同意分批次支付完剩余50万元货款。
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多年的合作伙伴重归于好,在签完调解协议的第二天,B耐材公司将第一笔20万元货款汇至A耐材公司公司账户,并承诺第二笔货款也将在春节前支付,这场可能升级的合同纠纷以最平和的方式圆满化解。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秦世璞 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