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全省无线电管理,维护电波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起草了《河南省无线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将是河南省首部专门针对无线电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标志着全省无线电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将迈上新台阶。公众可在2026年2月15日前通过指定途径反馈意见。
随着无线电技术广泛应用于通信、交通、航天、公共安全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频谱资源日益成为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关键要素。我省现行无线电管理主要依据国家条例,此次制定省级办法,旨在结合本省实际,细化管理措施,解决新业态、新技术发展带来的管理新需求,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频谱资源保障和有序的电磁环境。
聚焦民生关切,规范设台用频
征求意见稿对诸多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设置无线电台站;强调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避免有害干扰和电磁辐射污染,生态环境部门需加强监测监管。针对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办法明确了设台申请流程,同时规定业余电台不得用于营利活动。此外,公众如遇无线电有害干扰,可通过全国统一投诉平台进行投诉,管理机构需及时排查。
强化安全底线,保障重大活动
办法突出保障安全的重要性。规定对航空、航天、铁路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专用频率予以特殊保护,其受到干扰时必须立即消除。在考试或涉密场所等需使用无线电技术阻断设备时,须经严格批准与风险评估。举办重大社会活动如需无线电安全保障,主办方应提前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备频率及设备情况。
服务产业创新,赋能未来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专设“产业创新发展”章节,明确提出频谱资源规划将重点保障本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如新一代移动通信、卫星互联网、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汽车等。通过推行频率共享、简化审批流程、加强设施保护等优化服务措施,旨在以精准的频谱资源赋能产业升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明确法律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法律责任,对未按规定报告频率使用情况、销售未标注型号核准代码的设备、为非法设台提供便利、破坏无线电设施等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增强了法规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1月15日至2月15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wxdglj@gxt.henan.gov.cn,或通过信函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熊儿河路98号盐业大厦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局(邮编:450003)提出宝贵建议。
记者 徐刚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