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好办”公积金部分业务办理已恢复

本报讯(记者 孙雪苹)1月8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郑好办”公积金部分业务办理恢复的通知。“郑好办”上住房公积金办理事项: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单身)、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已婚)、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已于2026年1月7日起恢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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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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