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审计监督的有力推动下,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迎来重要优化。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其中提到,对《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一条、第七条等多项条款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充分吸纳审计监督成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生动彰显了审计监督在民生领域所发挥的“经济体检”与保驾护航作用。
2024年4月至6月,郑州市审计局对郑州市本级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在审计过程中立足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在关注资金运行安全的同时,着重关注相关制度与上位法的有效衔接及管理机制的持续优化。
审计发现,2021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关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规则作出调整。而郑州市此前施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仍沿用过去的规定,存在与上位法要求衔接不够及时的问题。对此,郑州市审计局立足法治原则和监督定位,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建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标上位法,及时修订管理办法”的审计建议,得到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采纳。
同时,审计调查也关注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维修资金环节存在挪用风险;维修资金使用难、电梯维保隐患房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为切实守护好这笔关乎千家万户安居的住房“养老钱”的安全,郑州市审计局经过深入研究,以审计重要信息形式向郑州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建议完善房屋维修资金来源多元化机制保障群众住房全生命周期安全》《我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管措施亟待完善》《建议修订管理办法,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多份信息,所提建议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此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启动《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制度修改推动源头治理。
此次《办法》修改工作,既是落实审计整改的具体实践,更是郑州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治理能力的生动体现。新修改的《办法》通过优化表决程序、规范资金缴存管理等举措,进一步提升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水平,为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记者 安欣欣 通讯员 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