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修订过程和主要内容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条例》已由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锚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助力河南营商环境再升级。
聚焦融入服务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原来的《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2020年11月出台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介绍,近些年,各地、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践中形成了一批成熟经验,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需要上升为法规制度。修订《条例》是固化有效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推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实际需要。
“这次修订条例的重点就是聚焦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首先,在第一条中明确规定将‘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重要立法目的之一。”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哲介绍道。《条例》在第四条中明确规定,按照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破除阻碍市场准入卡点,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此外,《条例》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五统一、一开放”要求,《条例》在统一市场基础设施和推动对内对外开放方面作出了规定。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让经营主体更安心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艳介绍,法规草案起草、审查过程将法治作为贯穿营商环境建设的一条鲜明主线,以法治之力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最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条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提升执法质效。第六十三条明确,进入经营主体经营场所进行行政检查的,应当执行扫码入企制度,将检查主体、人员、内容、结果等数据按照规定上传至信息系统。第六十六条还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考核、定期报告、协调指导、数据共享等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这些制度设计必将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让经营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李艳表示。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宝军表示,市场监管部门直接面对各类经营主体,承担着统一大市场“构建人”、经营主体“娘家人”、消费者权益“代言人”、优化营商环境“责任人”的重要职责。将推动建立宽严相济的监管执法环境,践行“有事即到、无事不扰”理念;积极构建“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推行服务型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四张清单”,做到执法有力度、处罚有尺度、服务有温度,让经营主体发展更安心。
“智慧化”政务服务
赋能高质量发展
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对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香林介绍,近两年,我省集成改革成效彰显,目前,国家部署的4批42项“一件事”上线40项,5项河南特色“一件事”全部上线,服务企业群众办事5.72亿次,平均减跑动88.5%、减环节76.9%、减时71.5%、减材料62%。数据壁垒逐步消融,基本建成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体系,联通各级各类系统650个,省级归集数据163亿条,数据日均调用300万次,实现了数据预填免填、比对核验和材料免提交。“一门一网一线”服务格局基本建立,线下建成投用5.5万个政务服务中心(站),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线上建成纵向联通国省市、横向联通各部门审批业务系统的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全省网上办件率达71.7%。
本报记者 任思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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