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未经培训无证焊接,这家单位被罚3万元

2025-09-15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近日,郑州市消防机构对多起违规动火作业案件进行曝光,提醒各施工单位规范作业莫让一时疏忽酿成追悔莫及的灾祸,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动火作业社会监督,向违规动火作业说“不”。

案例

无证焊接处罚单位3万元

2025年6月27日,登封市中岳街道一简易房发生火灾。火灾原因为李某在院内洗浴中心屋顶进行切割作业时,不慎将屋顶水箱保温层点着,引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李某作出罚款人民币4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年5月20日,荥阳市某工艺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刘某、刘某涛生产车间从事焊接作业,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9日,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应急管理局成立违规动火作业专项检查组对河南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焊工赵某)未按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焊工)操作证》,违规从事电焊作业。新郑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整治

发现违规动火作业可举报

4月17日,国家消防救援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所称“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

通告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部审批公告、严格作业人员管理、严格作业现场管控。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动火作业社会监督,凡发现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未进行内部审批公告、无证动火、未清理可燃易燃物等情形,即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动火作业的,可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或“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

对违反通告的行为,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电气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郑州消防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记者 汪永森  文/图

分享到: 编辑:康迪 统筹: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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