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郑州市工信局了解到,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要求,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郑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四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专家成立审核专家组,对郑州市车辆生产企业上报的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核查了申报车辆的公告、推荐目录、运行(营)情况、销售发票、销售终端收款凭证、产品技术参数、注册登记、申报数量、申报金额等相关信息,根据行业、财务专家核定结果,经研究,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郑州比克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4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现将拟申报车辆信息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郑州市工信局反映。
据悉,公示时间:5月6日至12日。
记者 徐刚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