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各类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不法分子利用短视频平台、社交网络大肆散播“代理维权”“债务减免”诈骗广告,诱导消费者缴纳高额费用,通过虚构事实、编造证据、恶意投诉等手段,开展“反催收”非法中介活动。
客户赵某与李某因收入下降导致贷款逾期,向银行提出协商还款请求。银行通过专项调查,发现两人均通过同一人向银行提交协商还款申请,且材料内容高度相似,初步判定此两笔协商还款业务存在不法中介代理特征。银行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客户存在虚构事实、编造证据等行为,其诉求将无法得到满足。本案中,两名客户不仅面临经济损失和征信不良的风险,还可能因不法中介以“提交材料”为名索要隐私信息,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严重侵害其信息和财产安全。
交行提示:为保护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消费者应根据自身还款能力合理借贷,避免过度负债;如果遇到资金困难暂时无法还款,可直接联系银行通过正规途径进行协商;要时刻警惕并远离不法中介组织,避免经济和征信损失。
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