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未拴绳,突然从绿化带窜出和正在行驶的汽车相撞,结果车损狗亡,双方如何赔偿?今天,来看看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调解的一起案件。
2024年5月,王某驾车行驶在国道上,一只大狗突然从绿化带里窜出,直接撞在他的汽车保险杠上。这只大狗摇摇晃晃走了一段路,倒地死去。绿化带旁边的田地里,正在干活的马某听到狗的惨叫,赶紧跑到路上察看。看到爱狗被车撞死,马某拦住王某,要求王某对他进行赔偿。
王某下车后,发现车辆前部多处受损,当即报警。交警大队处理后,王某拿着交警大队证明和车辆维修票据,要求马某赔偿其车辆维修费,马某拒绝赔偿。当年12月,王某将马某诉至法院。
睢县人民法院董店法庭承办此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马某表示,自己养的狗是名贵犬种,从小养大不易,王某应该为撞死他的宠物狗负责。王某认为,马某作为大狗的主人,没有对狗拴绳,造成事故责任全在马某。经过法官的劝说,王某和马某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到马某失去爱狗的损失,王某主动放弃一部分赔偿,马某当场支付给王某1800元车辆维修费。
说法: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办案法官表示,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近年来,因饲养宠物发生的不文明、不规范行为,造成别人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纠纷很多,宠物的主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为犬只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要约束好犬只,避免伤人,也避免犬只受到伤害。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李方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