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计局今天发布信息,11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97.25亿元、同比增长7.8%,比上月加快0.7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9%,比上月加快2.0个百分点。1-11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990.22亿元、同比增长6.1%,比1-10月加快0.2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9%,比1-10月加快0.5个百分点。
按消费类型分,11月份,全省餐饮收入45.53亿元,同比增长7.3%;商品零售592.35亿元,增长13.3%。1-11月份,全省餐饮收入423.15亿元,同比增长7.9%;商品零售6078.87亿元,增长7.9%。
超八成商品零售保持增长。11月份,在限额以上单位的23类商品中,有19类商品零售额实现同比增长,增长面达82.6%,比上月扩大4.3个百分点;有14类商品零售额增速比上月加快,回升面达60.9%。
新型消费需求旺盛。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52.8%。限额以上单位可穿戴智能设备、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智能手机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4.0%、49.4%、27.4%、16.3%。
汽车类商品零售增长提速。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3.5%,比上月加快7.3个百分点,拉动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4.4个百分点。
记者 侯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