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车辆涉嫌“货不对板”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连霍高速中牟服务区,协同路产大队、高速交警六支队及中牟服务区对车牌号为沪DT0579、苏F3596超等车辆进行查验。
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发现车辆情况异常,车门紧闭且液压系统疑似被人为调整,存在明显的超限嫌疑。同时,现场的护送车辆和人员与报备方案不符,司机更是避而不见,为案件处理增加了难度。
面对这一情况,高新大队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彻夜留驻服务区对车辆进行看管,确保车辆不得擅自移动或离开。在此期间,执法人员持续尝试与车辆所属的上海神援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及现场“护送人员”沟通协商,但对方始终含糊其辞,以车坏为由百般推脱,甚至多次以虚假的“司机到场时间”欺骗执法人员。
然而,高新大队执法人员并未因此懈怠,而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多方努力收集证据并核实情况。经过各部门连续多日的努力,9月12日,上海神援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终于派员至大队配合处理。经过详细比对和计算,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163.3吨,超过《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上记载的149.2吨,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大件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应当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内容一致”这一规定。
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高新大队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参照《河南省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一处罚不仅是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的惩戒,更是对广大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警示和震慑。
下一步,执法支队将继续秉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加强与各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合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效率,为公路运输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在此,交通执法人员呼吁广大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保护路产路权,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公路运输环境。
记者 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