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首例消费者集体诉讼案维权成功

2024-05-28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5月28日,记者从省消协获悉,近日,媒体广泛关注的“郑州28名消费者在某瑜伽店办卡后遭遇关店”事件迎来最终结果,在省消协的持续关注和不懈努力下,关门的瑜伽店最终退还了所有消费者的卡内剩余资金66449元,消费者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本次事件的圆满解决,开启了我省通过集体司法途径挽回多名、小额预付费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先河,在预付费投诉居高不下、处理困难的背景下意义深远。

回顾:28名消费者办卡后 瑜伽店突然关门

消费者孙女士与其他27名消费者,在郑州市国贸360广场某瑜伽店办理了会员卡,并支付了1000元到12000元不等的会员费。但是去年5月,该瑜伽店突然关门。

“头一天还在推销办卡,第二天我们来锻炼时,就发现店门关了,这让所有会员都措手不及。”消费者黑女士回忆说,会员们组建了维权群,多次到店门口蹲守,并尝试联系瑜伽店店员和负责人,但是都被推诿。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孙女士等消费者选择向省消协进行投诉。

省消协接到相关投诉后,经调查发现一个更不利的情况:经营该店的文化传媒公司已经注销。

“不能让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肆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我们要穷尽一切办法为消费者挽回损失,为应对预付式消费经营者‘跑路’探索维权路径,形成制度性解决方案。”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

省消协通过与市场监管系统对接协调,想尽办法联系到了该瑜伽店实际负责人郭某某,又多次组织郭某某与消费者代表进行调解。

调解中,瑜伽店实际负责人郭某某坚持要让消费者转到其他合作店,而消费者们则不想转店,希望能退回卡内余额。省消协组织了几次调解,都没有达成有效一致意见。

进展:省消协支持仲裁 消费者代表仲裁获胜

努力调解无果,省消协便出具了专门意见书,明确表示支持28名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因消费者与瑜伽店签订的《会员服务协议》中双方纠纷解决方式为提起仲裁,2023年底,28名消费者中的孙女士作为消费者代表,在省消协的全力支持下委托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孙凯律师作为代理人,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24年1月底,郑州仲裁委经过开庭,下达了裁决书,裁决书认为,《会员服务合同》签订后,消费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服务费,瑜伽店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为消费者提供瑜伽健身服务,瑜伽店构成违约,因此应退还消费者剩余服务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鉴于经营该瑜伽店的文化传媒公司已经注销,郑州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实际经营者郭某某、史某某向消费者代表孙女士退还卡内剩余费用,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郑州仲裁委还裁决:因瑜伽店违约,由其实际经营人承担案件的仲裁费和消费者聘请律师的费用。

仲裁裁决生效后,在郑州仲裁委的不断提醒下,瑜伽店实际经营者郭某某、史某某向消费者代表孙女士退还了卡内剩余费用2630元,并支付了相应利息。

结果:省消协持续关注 店家与所有会员签订退费协议

在第一份仲裁裁决生效后,涉事瑜伽店的实际经营人终于转变了态度,改为积极配合调解,最终和所有会员谈好了退费方案。

5月16日,在省消协的持续关注下,在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的全力沟通下,该瑜伽店最终履行了和解协议,剩余27名会员如期收到了瑜伽店的退费,至此,这起“办卡后瑜伽店关门跑路”案件最终迎来“消费者满意”大结局。

“大家充卡的钱,多的几千元,少的才几百元,这个钱数不管是去起诉,还是聘请律师,对于单个人来说,都是不划算的。”消费者孙女士说,好在省消协及时向大家伸出了援手,不仅在瑜伽店关门的情况下找到了实际负责人,而且出具意见书支持大家集体仲裁,最终迫使瑜伽店退还了所有会员费用。

记者 李爱琴

分享到: 编辑:周爱巧 统筹:杨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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